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午休房管理办法 (试行)

时间:2022-10-11 来源:工会(离退休工作处) 作者:刘星 点击:1083 次

为规范学校教职工午休房的管理,确保合理分配、安全使用,特制定本暂行工作办法。

一、分配原则

按照“自愿申请、自由组合、统筹调配、动态调整”的原则对午休房床位进行合理分配。

二、申请及使用办法

1.教职工自愿提出申请,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受理申请,学校工会统筹安排。

2.学校工会确定午休床位分配名单后向教职工公布。

3.申请入住的教职工自行到十号楼宿舍管理员处签字领取钥匙;空调遥控器可联系海尔公司缴存押金领取(联系电话:15271899922舒经理)

4.午休房床位使用期以学期为单位,每学期根据工作任职情况动态调整。

三、相关费用

1.入住期间不收取房间租金,不收取网络费用。

2.热水及电费据实结算(使用热水需下载“智慧笑联”APP或使用微信小程序绑定充值;缴纳电费需关注“湖北幼专团委”微信公众号中“小幼服务”充值缴费)。

3.人为损坏房屋及房内设施设备的,按市场价赔偿。

4.钥匙、空调遥控器丢失的,按市场价赔偿。

四、其他相关要求

1.分配好的房间不得私自调换或转借、转租,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,须与校工会及相关管理人员协商解决。若两周内不领取钥匙或分配的房间床位两个月不入住,学校将收回所分配的房间及钥匙,另作安排。退出房间须在三日内将钥匙和遥控器交回领取处。

2.居住人员原则上不得装饰装修,不得破坏其房屋结构。

3.自觉维护公共安全、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,节约用水用电,严禁做饭,严禁明火。遵守宿舍门禁管理和其他宿舍管理等规定。

4.如有特殊情况,须无条件配合学校统筹安排。

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。

 

 

 

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10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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